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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吉林省烈士褒揚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徵意見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擬降低20分錄取來源:新文化報 - 新文化網
    本報訊(記者 王小野) 近日,《吉林省烈士褒揚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進行網上公開征求意見。具有本省戶籍或在本省犧牲的烈士依照本辦法的規定予以褒揚。
    辦法擬規定,公民犧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評定為烈士:在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、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、執行反恐怖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中犧牲的;搶險救災或者其他為了搶救、保護國家財產、集體財產、公民生命財產犧牲的;在執行外交任務或者國家派遣的對外援助、維持國際和平任務中犧牲的;在執行武器裝備科研試驗任務中犧牲的;其他犧牲情節特別突出,堪為楷模的。
    辦法擬規定,烈士子女接受教育的,享受下列優惠待遇:在公辦學前教育機構接受教育的,免交保育費、教育費;報考普通高中的,降低20分錄取;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,免試入學;報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的,可以在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降低20分投檔;在公辦學校就讀的,免交學費、雜費,並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助學政策。
 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4年4月30日,公眾可通過來信或者傳真電話以及電子郵件、網上留言等形式提出意見。
    電話(傳真):0431-88905450
    電子郵箱:jlsfzbxzfzc@163.com
    通信地址:長春市人民大街1485號省政府綜合樓,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行政法制處。
    郵編:130051。  (原標題: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擬降低20分錄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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